【拋棄繼承】要注意!

拋棄繼承大烏龍!
近期事務所接到一個「客戶不小心把自己的權益給拋棄」的案件
被繼承人名下無負債,有不動產和存款,
 
繼承人間協議要由其中一位繼承人單獨取得全部財產,
誤認為沒有取得財產的繼承人要辦理拋棄繼承,
便向法院遞狀聲請拋棄繼承,
 
在辦理的過程中,將自己的名字一併列進聲請狀裡,法院受理了。
數日後,收到公文發現,A先生將自己的繼承權也拋棄了,此刻已覆水難收。
A先生遞狀給法院,闡述誤寫的來龍去脈,但最後還是收到法院不同意撤銷的公文。
 
事後找到亭君幫忙著手分析接下來處理的方案、一步一步止血,讓案件可以圓滿完成。
這邊想跟大家分享,
 
其實只要透過分割繼承的方式繼承人可以協議分配財產,遺產稅申報時也能保留繼承人的扣除額。
而辦理拋棄繼承看似容易,但不了解法律關係,可能造成後悔莫及的窘境!
只要時間內遞狀,一旦法院受理了案件,是無法撤回的。
 
自己辦理絕對沒問題,但找亭君能將所有您沒注意到的細節告訴你,給您最完善的案件規劃。
交給亭君讓您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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