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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提供「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讓申請該項服務的民眾,應用系統主動通知簡訊或電子郵件,使申請人得知名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異動情形,進而有效阻擋不法情事發生,守護財產安全。
符合一併承接房貸、向金融機構借款等條件,房地合一稅交易所得可扣除「額外負擔」
納稅義務人應核實申報個人房地交易之成本及費用,倘經稽徵機關查獲虛報者,將補稅並處罰
財政部發布房地合一稅解釋令,民眾出售連續繼承取得的不動產,在計算房地持有期間時,可將每次繼承的被繼承人持有期間一併計入,放寬持有期計算方式。民眾若不幸發生家人連續去世,出售繼承房地時稅負可望減輕。
若買賣時確實未區分房地價額,無法具體認定房屋賣出價格,恐遭補稅
父母簽約幫付頭期款,房產登記子女名下,將降低購屋成本,增加所得稅
房地合一稅的重購自用房地退稅優惠跟土增稅不同,除了要遷入戶籍,還必須有居住的事實,國稅局在查核時,更會勾稽水、電的使用情形,一旦發現是空屋,就會剔除自用資格。
按照民法1176條規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另外民法第1141條規定: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
依據民法第1138條規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還有4個順序
依現行房屋稅法,個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全台可持有三戶自住房屋
有關畸零地可不可以建築,會因為土地本身的條件有不同的建築,買地之前先了解,能盡量避免花了錢又蓋不了房子的情形發生。
民眾要特別注意,應該將有實際居住的文件保留,譬如用水、用電的單據等,以供國稅局重購退稅時可查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