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分割繼承要注意!!
家人過世,如果不想取得遺產或想將遺產都留給其中一位,到底該選擇拋棄繼承?還是分割繼承呢?
在之前的文章有提到拋棄繼承及分割繼承對於遺產稅節稅方面的差別。相關文章回顧→遺產稅節稅小撇步
如果家人的債務過多,需要辦理拋棄繼承,該注意什麼呢?
今天搭配新聞來談談拋棄繼承與分割繼承要注意的部分!
不想取得遺產 該選「拋棄繼承」還是「分割繼承」?
2023/01/06 18:50文/記者朱語蕎
繼承移轉數量再創新高,就有民眾詢問, 爸爸過世後,小孩們都想把遺產留給媽媽,該選「拋棄繼承」,還是「分割繼承」適合?
對此,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林泳玲表示,所謂拋棄繼承,就是繼承人將一切權利、義務全部拋棄,需依民法第1174條規定於知悉得繼承時3個月內向法院主張,只是需特別注意的是,如果第一順位的子輩全部均選擇拋棄繼承,同時還有孫輩(含胎兒)存在時,則孫輩除非也拋棄繼承,否則將接續亦有繼承權。
至於分割繼承,則是繼承人間達成遺產分配共識,透過協議將遺產歸由其中1人或部分人繼承,只是繼承人如果有債務問題,遺產分割協議可能有被債權人聲請法院撤銷的風險。
林泳玲表示,若個人不想繼承遺產,建議可先就自身狀況洽詢專業合法不動產服務業者,或依繼承人名下有無債務,來選擇拋棄繼承或分割繼承。
新聞來源:
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15458